保護政策與服務

自我國制定「性侵害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來已二十年有餘,然兒少虐待、家庭暴力、老人虐待及性暴力等案件的通報件數卻仍未見趨緩,除因責任通報人員與民眾的防暴意識增加外,也反映出家庭支持系統的脆弱與社會安全網的不足。本會深感上述議題之重要性,從各方面進行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完備保護服務內容。

本會近年來在保護服務層面,有以下成果:

一、建置反性別暴力資源網(TAGV)

自2011年起,接受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前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託規劃建置「反性別暴力資源網」(Taiwan Against Gender-based Violence, TAGV),經過8年的經營,截至2019年8月止,該資料庫已累積達2萬2千筆中英文資源,總計593萬瀏覽量,不僅是亞洲第一,也是華文世界第一個以反性別暴力為主題的線上圖書館。本網站以「紫色圖書館」為名,榮獲2017年行政院性別平等「金馨獎」之「創新獎」肯定。

另,自2014年起至2018年1月總計發行21期「反性別暴力電子報」,將學術研究轉譯成實務知識,已成為防治網絡專業人員的知識彈藥庫,也是一般民眾的新知補給站。

為擴大網站功能,自2015年起建置影音專區與數位學習平台,以提升一般民眾及專業人員學習興趣與學習成效。2017年整合影音專區及學習專區,完成單一入口之數位學習資源網。

此外,因應時代潮流,為達有效社會行銷,從2012年起開設「愛擁抱‧不擁暴」粉絲專頁,提供國內外最新反性別暴力資訊,至今已累積達7千5百位以上粉絲。

反性別暴力資源網

原版反性別暴力資源網首頁,後搬至衛生福利部進行典藏

「愛擁抱,不擁暴。」FB粉絲專頁

「愛擁抱,不擁暴。」FB粉絲專頁,自2012迄今已累積7,500位以上的按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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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責任通報制度對我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推動之評估研究

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決定採「全員全面通報」制,家暴法的重要推手高鳳仙即指出,應「在實施一段時間後針對執行成效及利弊得失作深入之調查評估,以作為督促法律執行及修正法律條文之參考」(1998:116)。家暴法實施在當時已逾十週年,累積相當的本土防治實務運作的經驗,可能是評估分析家庭暴力事件責任通報制度實施現況與困境,並在政策面與實務面提出具體可行建議的最好的時機。準此,本研究計畫以量化和質化並重的方式,針對防治網絡當中的醫事、社會工作、教育、警察等專業人員,以及直接受到責任通報制度衝擊的受暴婦女進行實證研究。

本研究共完成以下任務:一、檢視我國家庭暴力事件責任通報制度實施之現況。 二、探究在現行責任通報制度下,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各專業體系在實務運作上面對的困境,以及發展出來的因應策略。 三、探究現行責任通報制度對被害人處境所造成的衝擊及其因應。 四、對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精進責任通報制度提出政策面及實務面之具體建議。

責任通報制度對我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推動之評估研究,報告可於政府研究資訊系統下載: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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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兒少虐待案件教材彙編計畫

藉蒐羅近年發生之重大兒少虐待案件資料,透過擴編或改寫,編輯成較案資料,俾各地方政府做為兒少保護社工人員在職訓練之教學素材,使社工人員於調查處理兒少保護案件時,更周延地關注提供服務的各個面向,並促進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建構更優化之服務體系及政策計畫。

完成總計96頁之《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案件教材彙編》,內容包括四篇案例,並更進一步講述案例中重大兒虐的警訊、社工面對的挑戰,並給予相關實務建議。

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案件教材

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案件教材,可於衛福部網站下載: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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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兒少保護家庭處遇個案優良實務模式發展計畫—精進兒少保護網絡會議計畫

透過蒐集國內外兒少保護跨網絡合作相關文獻資料,歸納分析執行兒少保護跨網絡合作的方式與策略、促進網絡合作要素等資訊。並實地觀察由衛福部邀請的8個縣市政府(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嘉義縣、臺東縣與宜蘭縣)參與本精進計畫,團隊將針對8個縣市辦理以下事項:

1.辦理1場次共識會議:

本場共識會議共計13名種子督導人員參與。共識會議係收集8個縣市政府對於現行兒少保護網絡合作會議的操作與執行模式之意見,初步凝聚參與縣市對於網絡合作會議執行模式,以及網絡合作方式之共識。

2.實際參與兒少保護網絡合作會議:

參與8個縣市政府辦理之兒少保護網絡合作會議,每個縣市至少參加2至3次,以瞭解縣市政府的辦理經驗,實地觀察各網絡單位參與狀況、會議運作模式,以及外聘督導的角色等。結束實地參與後,歸納整理兒少保護網絡會議辦理方式之建議,並邀集參與本計畫之縣市政府人員辦理兩場次焦點團體,分別有14位及8位熟悉兒保跨網絡會議運作者出席參與,以綜整提出兒少保護網絡合作的執行模式。

3.精進兒少保護網絡會議建議:

針對兒少保護網絡會議之運作模式及架構,包含:工作表單設計、討論案件報告重點指引、會議流程、列管案件指標、案件解列指標、人員培訓或繼續教育建議、網絡會議系統平台內容等,提出規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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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構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服務模式計畫

本會將從國內外文獻、專家意見、實務督導與個研,以及案件分析中,蒐集相關資料,逐步建構本土知識、評估面向與服務模式,並規劃教育訓練架構,提供中央主管機關建議,以支持各縣市第一線保護服務專業人員,對受到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衝擊的父母與家庭提供高效能的服務。為此,本會計畫:

(一)擬具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防治訓練課程及評估題項:

1. 檢視國內外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防治工作相關文獻,擬具是類案件防治訓練課程內容,及受案評估、開案評估及處遇階段所需之評估面向或題項。

2. 依據前開訓練課程內容,針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從事成人家庭暴力防治及兒少保護社工人員,分別於北區及南區各辦理1場次教育訓練,每場次訓練時間至少6小時;2場次合計參與人數至少240人,以提升社工人員對是類案件之敏感度及專業知能。

(二)辦理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之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

1. 針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專責處理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之社工人員及督導,分別於北區、中區及南區各辦理1梯次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每梯次至少辦理3場次團體督導及1場次個案研討會,期透過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方式,提升社工人員及督導對是類案件之專業知能,並促進跨縣市經驗交流。

2. 辦理前開團體督導及個案研討會前,邀集各區督導人員至少召開1次督導會議,確認督導方式及內容。

3. 實地督導期間及結束後,各至少辦理1次督導會議,討論跨縣市之共通性問題,及統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經驗。

(三)提出本土化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之評估與服務模式及教育訓練架構:

1. 針對團體督導、個案研討會、督導會議內容,及社工人員與督導於本計畫執行期間所處理之未成年相對人對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之個案資料進行分析,並據此提出台灣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之評估與服務模式及教育訓練架構初稿。

2. 針對前開評估與服務模式及教育訓練架構初稿,邀請熟稔此領域之專家學者、社工人員及督導進行2場次焦點座談,並依據焦點座談內容進行修正;2場次焦點座談參與人數合計至少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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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護資訊系統優化與改版規劃計畫

本計畫之主要任務在於透過召開不同層級使用者焦點團體,以及社政與資訊兩專業領域學者專家之諮詢會議,盤點與釐清現行保護資訊系統相關問題,並針對建構新系統規劃需求、新舊系統資料移轉等提出整體建議規劃,以優化並提升保護資訊系統之效能。本計畫將完成以下工作內容:

(一)盤點與檢討現行系統:

盤點現有保護資訊系統相關內容、表單、流程及功能,檢討系統及表單效能,並歸納出優化保護資訊系統與改版之重點。

(二)辦理分區焦點團體:

辦理北、中、南分區焦點團體至少6場次,總計84人次:蒐集使用者(包含責任通報者、服務提供者、政策制定者等)使用保護資訊系統之意見,調查保護資訊系統現階段需改善之具體建議,以及未來建立新系統需新增功能、項目,以符合實務工作者需求。

(三)辦理社政/資訊專家學者諮詢會議:

辦理社政/資訊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至少4場次,總計20人次。

1. 以保護服務工作實務經驗/學術研究為主:邀集(曾)使用保護資訊進行相關研究之學者專家,蒐集其使用保護資訊系統經驗,以及新系統應如何擴充與規劃,深化保護資訊系統資料庫功能,以強化保護性業務大數據分析之效能。

2. 以資訊(安)專業為主:邀請具備資訊(安)背景人員參與,針對保護資訊系統舊系統資料搬遷、設置相關倉儲等,提供具體建議與規劃內容。

(四)完成現有保護資訊系統優化與保護資訊系統改版服務規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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